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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12日星期五
早上‧‧‧
懶得去學校又加上想玩楓之谷,所以決定搭10點32分的火車去員林。
玩楓之谷玩到快10點時,要起來穿衣服,忽然發現我的手在流血,好像不知道被什麼割到。
到了火車站,因為看了就隨忘的個性,所以還問人家要在1A還是1B坐火車去員林。
坐上火車後,就是我不幸的開始,一個小弟弟一直在鬧又在地上爬來爬去,爬完後,還想來模我,看我不爽的瞪著他,於是就作罷了。
小弟弟終於鬧完了,換後面的一堆老人再吵,你(妳)們是不知道安靜嗎?就算是鄉下人,也要懂得一些該知道的地方。
後來,小弟弟大便,結果小弟弟他媽媽就把它尿布拿下來,拜託!你是不懂帶小弟弟去廁所換嗎?當場換給人家聞小弟弟的屎味,這樣對嗎?
難怪有些都市人都看不起鄉下人,原因就出再這些地方,所以不能說都市人歧視鄉下人,而應該說鄉下人不懂得讓人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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